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西环铁路建设工程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琼地税发[2014]262号 2014-12-18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为了解决西环铁路建设工程跨度大,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难确定的问题,根据有利于税收管控原则,现将西环铁路建设工程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西环铁路建设工程全程,统一按5%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本通知自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联系人:廖子源,联系电话:66969113)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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