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资金发[2015]8号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6-28
摘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5]196号)的规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调整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资金发[2015]8号               2015-6-28

各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5]196号)的规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调整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补贴

  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住房补贴存款比照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息,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当年缴存 0.35 0.35
上年结转 1.85 1.60

  二、单位住房基金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单位住房基金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位存款部分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利率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活期存款 0.35 0.35
二、定期存款
(整存整取)
- -
三个月 1.85 1.60
半年 2.05 1.80
一年 2.25 2.00
 

  (二)从2015年6月28日起存入管理中心的定期存款,按照调整后的相应期限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2015年6月28日前存入的定期存款,在定期存款未到期时,仍按原利率计息;定期存款到期后办理续存的,按照调整后的相应期限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8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