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8]269号 2008-11-04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推动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工作会议。现就此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要求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城乡经济、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次省委、省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就全省国税系统的贯彻落实,胡道新局长提出了“一视同仁、加强督查”的要求。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领导讲话。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及时传达王金山书记和王三运省长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切实把广大国税人员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树立一视同仁观念。当前,我省国税系统正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单位要认真查摆不符合科学发展、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工作作风,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重视不够、公平不够、服务不够的问题,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非公有制经济,坚持依法治税、公平公正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大力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为促进全民创业,实现富民强省,做出应有贡献。 (三)强化执行落实意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拿出具体措施,确保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以及已经出台政策的兑现。 二、落实税收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结合《安徽省国税局丰源工程规划》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入实施,深化经济税收意识,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用好、用足、用活税收政策,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单位要认真整理近年来有关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公布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印发资料、国税网站、12366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鼓励和激发自主创业,引导科学发展。 (二)加大税收政策的研究力度。将研究税收政策、拓展政策空间作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围绕东向发展、工业强省、科技创新、强县扩权、全民创业等战略,找准税收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最佳结合点和着力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科学分析预测地方经济发展态势,紧密结合地方实际从税收层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进言献策,提供决策参考。 (三)加大税收政策落实力度。结合《安徽省国税局丰源工程规划》的完善和深入贯彻,进一步“固本丰源、加快发展”,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支持和服务,大力扶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要全面落实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鼓励个人创业,发挥起征点调整效应;及时为符合增值税扩抵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抵退税款,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及时兑现安置残疾人员减免所得税政策,促进残疾人员充分就业;依法减免从事涉农项目、投资公共基础设施、环保、节能节水项目和技术转让所得等经营活动的所得税,促进增长方式转变,优化区域布局,夯实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额抵扣所得税、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鼓励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充分发挥在自主创新、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做好出口退(免)税工作,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支持非公有制出口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四)积极开展帮扶促活动。区县以上国税机关要紧紧围绕当地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选择部分重点企业,提供政策辅导,有重点地开展税收帮扶促活动,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税收优惠政策。 (五)及时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把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列为年度税收执法检查的重点,及时跟踪税收执行情况,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三、优化纳税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良好的办税环境 结合《安徽省国税局服务工程规划》和《安徽省国税局税收业务重组工程规划》的完善和深入实施,改进服务方式,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税环境。 (一)严格规范执法。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权力监督,加大执法过错和管理失职的追究力度,确保公正执法,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二)优化办税流程。要科学设计征管业务流程,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简化办税程序,推行全程服务,尽快实现纳税事项“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 (三)加强办税厅建设。从软硬件两方面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全力打造整体设计协调、服务标识统一、办税设施齐全、办税场所整洁、人员操作规范、办税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厅。 (四)创新服务手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传统申报征收方式,依法实行简并征期、简易申报;加快网上办税建设步伐,推行远程认证报税,完善网上办税业务功能;根据信息化支持程度,推行“同城办税”、自助服务;完善个体税收定额核定系统。 (五)提供分类服务。认真调查非公有制经济纳税人的服务需求,研究分类服务措施,开展专门纳税辅导,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积极探索针对性强、实效明显的个性化服务。建立纳税信用信息数据库,对A级非公有制企业实行除专项、专案检查、金税协查外两年内不安排日常检查、放宽发票限量、依法简化退税申报手续等激励措施。 (六)拓宽服务领域。借助社会资源,依法委托代征税款,完善委托代售普通发票方式;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的中介作用,支持、引导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专业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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