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抓好电子报税试点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湘国税函[2003]206号 2003-06-24 税屋提示——依据湘国税函[2007]492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08月2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电子报税系统》在你们五个单位试行以来,推广应用已初具规模,产生了较为明显的税收征管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试行中取得的经验和暴露的问题,为完善电子报税系统和今后电子报税在我省全面推行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根据省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现将下一阶段试点单位推行电子报税工作明确如下: 一、总结电子报税试运行工作,制定电子报税管理办法 各试点单位应对电子报税应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从工作方法、管理手段、岗责制度等方面,分析、归纳存在的问题,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在6月底以前制订和完善电子报税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电子报税工作进行明确: 1、电子报税业务规范:业务规范应当涵盖“电子报税”业务处理的各个环节,明确的描叙和规定“电子报税”的业务处理流程、电子报税数据管理要求、税票使用管理要求等各种具体的业务规范问题。 2、电子报税运行问题反馈制度:要求对电子报税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明确问题发现责任人、电子报税管理岗报告责任和报告方式。 3、新增业务需求的提交和管理:要明确运行中新的业务需求收集、整理、上报省局推行电子报税工作小组等工作的职责和流程,杜绝业务需求直接提交开发公司而造成的“电子报税系统”的版本众多,开发单位技术管理难度加大,从而影响到“电子报税系统”的稳定性的现象。 4、调整与修改岗责体系:一是在市州征管科、县市综合业务科增设电子报税综合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电子报税工作;二是在市州信息中心负责电子申报数据交换系统税务局端的运行管理;三是调整征收人员岗位,安排一定力量的征收人员负责处理电子报税数据,给管理人员增加操作电子报税管理系统的职责,由其综合征管软件和电子报税管理系统信息,进行纳税人纳税申报催报催缴、纳税评估业务处理等。 二、积极稳妥的开展电子报税推广应用工作 各试点单位在总结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做好本地区全面推行电子报税。总的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在三季度将点上有条件的纳税人都吸收到电子报税系统来,建立以电子报税为主的多元化纳税申报和缴税体系。具体要求如下: 1、6月底以前将本地区全面推行电子报税工作计划上报省局。 2、三季度内完成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电话报税的推广工作,要求重点解决城市市区内起征点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使用电话报税问题。农村乡镇、边远地区可以考虑税务机关、纳税人、信用社三方相互委托,实行信用社代征、纳税人以缴代报的方法进行申报纳税。 3、9月底以前市州市区和县市城区的单位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都应当采用报税软件、报税机方式实行电子报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建议其委托中介机构集中代理电子申报减少办税成本,农村乡镇、边远地区单位小规模纳税人除可选择以上形式实行电子报税外,税务机关还应提供邮寄申报方式供其选择。 4、年底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则都要进入电子报税。在总局金税二期相关软件未到位前,仍采用现有方式进行电子报税,今后省局组织公司实施统一的接口转换。 在实现上述目标的同时,各级办税服务厅要逐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管理性、辅导性的服务事宜上,兼顾零散税收和少量固定纳税人上门申报。 三、试点单位全面推行过程中电子报税运行故障的处理规范 1、纳税人端产品问题原则上由纳税人直接与艾博克公司服务热线反馈,由艾博克公司派员解决;如纳税人反映到税务机关,受理的税务机关应当记录问题,通知公司派员解决并实施监督。 2、税务端产品问题原则上由发现问题的税务机关直接与艾博克公司服务热线反馈,艾博克公司派员解决。 3、以上如遇到需修改纳税人端产品和税务端产品的软件程序问题时,应由受理问题的税务机关和公司驻点人员填写《电子报税系统程序设计和业务需求问题反馈单》上报省局推行电子报税工作小组(征管处)协调处理。 四、加强本地区推行电子报税过程中税务机关、厂商、纳税人间的协调管理 1、各级税务机关既是艾博克公司电子报税税务端产品的用户,又是纳税人端产品服务的监督协调者。作为本地区电子报税推行的组织者,要发挥协调、协作和监督作用。 2、各试点单位要迅速与公司协调,安排技术、业务人员接受公司培训,正式接管和使用艾博克公司电子报税系统中的税务局端系统内部分发和数据交换系统,不得由公司操作管理报税中心,遇到问题按公司售后服务承诺,要求公司及时处理。 3、艾博克公司在各试点单位支持电子报税所需的场地,各单位与公司协商解决,公司与税务机关同楼办公,要严格区分、规范管理。 五、加强点上电子报税情况反馈工作 6月底以前,各单位要将对前一阶段电子报税工作的总结书面上报省局(征管处),同时,上报本单位电子报税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后续的推行工作实行按季上报电子报税推行和应用情况。 以上请各试点单位积极组织落实,其他市州参照此文要抓紧进行在本地区全面推广前的准备工作,重点做好基础数据清理、银行协作协议、电信线路等工作。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