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10]346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05-24
摘要:在综合征管软件(CTAIS)系统修改完成前,纸质审批文书按新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流转并存档,认定审批程序按现行综合征管软件(CTAIS)系统的认定流程运转。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国税函[2010]346号        2010-05-24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在综合征管软件(CTAIS)系统修改完成前,纸质审批文书按新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流转并存档,认定审批程序按现行综合征管软件(CTAIS)系统的认定流程运转。综合征管软件(CTAIS)系统修改完善后,纸质文书不再补充录入。

  二、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操作规程另行下发。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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