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苏财会〔2023〕11号 2023-02-16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国资委(国资监管机构),各银保监分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会计是宏观经济管理和市场经济活动的基础。会计工作关系着会计信息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率,关系着社会公众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各地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银保监分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做好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协同配合力度,加强宣传培训,密切跟踪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年报编制、审计、决算等相关情况,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加大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加大对企业进行财务造假、有关机构配合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压实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中介机构、银行等有关责任。 二、严格执行准则,加强内控建设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生成会计信息的唯一标准,是规范会计行为和会计秩序的重要依据。企业编制年报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处理规定等,关注财会〔2022〕32号文件中的准则实施重点技术问题,不得编制或提供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企业应当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的会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用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经济和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发挥内部控制在规范单位内部运行、有效防范舞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等方面的作用。 三、提高审计质量,防范执业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10号),深化内部治理,树立质量优先导向,不断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审计鉴证作用,持续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2022年年报审计时,应当按照审计准则、《财政部关于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控制审计风险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的通知》(财会〔2022〕28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保持职业怀疑,有效识别、评估及应对重大错报风险,注意甄别交易的商业实质,审慎考虑上期非标审计意见事项的影响,对于财务造假高发领域、需要作出重大职业判断的事项、重大非常规交易等应当加大审计资源投入、加大审计力度,持续保持特别关注和谨慎,提高发现财务舞弊的执业能力,持续提升行业公信力。 附件: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财政部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2023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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