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社文[2022]117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进就业行动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8-09
摘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进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0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进就业行动的通知

闽人社文〔2022〕117号                2022-08-09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人力资源行业协会、省属有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进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0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动员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服务。各地要引导经营性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稳就业促进就业工作,充分发挥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骨干人力资源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各类机构联动等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重点做好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及跟踪服务。要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援企稳岗活动,搭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本地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实施“组团式”、“点对点”的用工保障服务,帮助其解决用工问题。要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等工作情况台账,作为推荐国家级、省级的诚信服务机构和骨干企业的重要认定条件。

  二、鼓励开展人力资源数字化服务。各地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用工余缺调剂、灵活用工等线上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等各类需求信息,拓宽各类劳动者的就业渠道。公共就业服务网站要为运营诚信、服务优质的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开设共享专区,提高社会影响力。要帮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畅通与国有企业、工信部门、各类企业对接渠道,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收集优质就业岗位,丰富充实各类人力资源服务网站、信息平台的岗位招聘信息。要探索依托各类人力资源服务网站、平台实现就业培训补助政策的“免申即享”,提高补助政策落实效率。各地要制定相应的资金补助政策,根据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平台创新及运行情况给予资金补助。

  三、强化产业园区协同服务。各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要发挥园区产业集聚优势、服务齐全、功能完备的优势,降低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门槛,加大园区招商力度,扩大园区规模。要统筹组织园区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形成合力,结合本地产业、重点项目的用工需求,协同开展对接需求、线上线下专场招聘、全链条服务等促进就业综合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化力量的专业化、灵活性优势,积极组织园区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跨地区劳务对接活动,提高劳务协作组织化水平。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帮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享受税费返还、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政策,要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制定租金减免、奖励补贴办法。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要持续开展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服务行动,带头减免房租、物业等收费,在稳就业促进就业工作发挥作用突出的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免租金政策。

  四、强化就业培训政策支持保障。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奖补办法,对当年输送一定规模劳动力、毕业生来闽就业、为重点企业引进劳动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根据服务人数申请一定奖励或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事业,其中符合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项目,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应程序办理。各类人力资源机构举办常态化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符合条件的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纳入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资助范围。鼓励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建立共享用工、零工平台、劳务品牌等载体,提供求职招聘、用工调剂、劳务对接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用工调剂补贴、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参训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五、加强组织宣传保障。各地要及时总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多种形式、各类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市要及时总结本地有关工作情况和成效,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形成书面材料,每月30日前按时报送省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联系人:李琦材、童丹妮 联系电话:0591-87767893

  附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工作情况汇总表.docx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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