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8年后,乐安恒利(西林)实业有限公司收回设备的可变现净值为200万元,那么,乐安恒利(西林)实业有限公司获利应该是:800+200-585-26.56-1.66=386.78(万元)。 [业务说明] 事实上,由于科技的进步,设备的老化,客观上会使收回设备的变现值会远远低于设备的理论“剩余”价值,因此,在选择租赁方式时,应当通过寻找在企业获利相同情况下设备残值的可变现净值临界点来确定。 假定收回残值的可变现净值为X,当乐安恒利(西林)实业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时,令:800+X-585-26.56-1.66=348.37解之得,X=161.59(万元) 由此可见,当收回残值的可变现净值超过161.59万元时,乐安恒利(西林)实业有限公司应选择方案(二),反之则应选择方案(一)。 用同样的方法,可求得乐安恒利(西林)实业有限公司为非一般纳税人时的“X”值为185.61万元。 即只有当收回残值的可变现净值超过185.61万元时,乐安恒利(西林)实业有限公司选择方案(二)才合算,否则应选择方案(一)。 [特别提示] 因此,特别提醒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综合考虑与之相关的各个因素再作定论,切莫生搬硬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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