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附件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9-13
摘要:一、基本情况 老河口X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金260万元人民币,是该市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家,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有员工180人,主要生产汽车门铰链、门锁等产品,产品多达几十种。年生产能力500万套,门铰链、门锁价格每套在70元...

四、实施约谈
根据以上疑点,评估人员向企业发出了《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对企业进行了税务约谈,要求企业对税负率过低及几个疑点问题进行说明。参加约谈人员有企业财务部部长、总账会计、仓库保管员、办税人员,他们分别对上述问题作了解释和回答。经过分析,归纳了上述疑点中的问题,情况如下:
1、税负下降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两点:一是该公司2005年期末留抵税额11万元,而上年同期没有期初留抵税额。二是至2006年底存货比上年存货增长110万元,这两点是影响今年税负下降的主要因素。
2、企业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金均取得有专用发票,没有多抵进项税的问题。
3、“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发生额是企业有一批原材料被盗,因为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政策不清楚,故未做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将补提进项税额转出5868.14元。
4、“其他应付款”余额长期存在,并呈不断增长之势,是因为企业流动资金紧缺,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产品滞销,货款不能及时收回,为了保证运营,企业不得不借款,导致“其他应付款”余额过大。
5、企业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是板材,一些大的边角料都用来生产一些小的部件,充分利用了材料,利用率非常高,最终生产过程中边角废料很少,一般由车间自行处理。

五、实地核查
除“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疑点外,企业无法合理解释其他疑点。为了进一步弄清事实,评估人员深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对企业的财务账簿、报表、纳税申报表等涉税资料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对疑点问题进行逐一核实。
1、查出库破解企业隐瞒收入真相。
评估人员调阅了“其他应付款”的账目,明细账上确实反映的是向十堰一家公司的借款,但借款不只一笔,且有增无减,有借无还,几乎每月都在增加,企业又无法提供借款合同。“借款”是真的,还是另有“猫腻”?评估人员决定从存货的出入库入手。因存货品种过多,一一盘点不现实。为防止企业提供假账,评估人员有意识地到门卫上抽取了出门记录。在出门证中评估人员发现有十堰这家公司的出门记录,但企业的销售账上却没有反映。在证据面前,企业财务人员不得不道出了实情。

原来,十堰的这家公司不久前进行改制,改制后的新公司暂时未将300多万元货款全部结清,所以汽车附件公司就不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现金方式结算货款,收到货款后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不申报纳税,企图将损失转嫁到国家税收上,达到“堤内损失堤外补”的目的。评估期已发出商品247.9万元未计销售,造成少交税款42万元。

2、核发票查出企业虚假抵扣之谜。
评估人员在企业财务室查阅凭证时,不经意间发现办公室的电脑和空调都是新的,像是才换不久的,联想到企业在8月份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怀疑是不是企业将购进这部分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于是让企业财务人员将8月份的进项发票抵扣联拿来进行了认真核对,果然在明细中发现有空调的专用发票。原来企业将2006年6月――7月间用于更新办公设施所购进的一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空调等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申报抵扣,共抵扣进项税额14202元,造成少缴应纳增值税额14202元。

3、聊天聊出企业“失踪”废料去向。
企业的下脚废料真的很少吗?由于企业生产的产品较多,用投入产出法来计算废料率工作量太大,评估人员决定到车间去查看。在与车间工人聊天时,一位车床操作工无意间提到:冲压机床产生的钢材废料堆放在厂区一个角落里,由市区一家废品收购站定期清理。评估人员即在厂区角落里找到了堆放在此的边角废料。在事实面前,企业财务人员不得不承认,企业与一家个体废品收购站有长期业务联系,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这笔收入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计提增值税。但该公司直接将这笔钱用于开支车间招待费和发放管理人员奖金,根本没有在账面上反映。

六、评定处理
经评估人员的调查核实,发现X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有以下违法事实:
1、X汽车附件有限公司出售废料20万元(含税),未按照规定记销售收入,少计销项税额,造成少缴应纳增值税29059元。
2、X汽车附件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收到货款记入其他应付款,未按照规定记销售收入2479788元,少计提销项税421563.96元,造成少缴应纳增值税421563.96元。
3、X汽车附件有限公司购进固定资产——空调11台,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3302元;购进固定资产——减速机1台,申报抵扣进项税额900元,违反规定,共计造成少缴应纳增值税14202元。

鉴于该企业事实上已构成偷税。因此,评估人员将此案移交稽查环节处理。稽查人员共查出X汽车附件有限公司少缴应纳增值税738125元,要求该公司限期追缴少缴的增值税及相应的滞纳金11435.68元,并处以380000元的罚款。

七、回归分析
本案例中评估人员针对企业的行业特点运用了纳税评估的指标分析,取得了一定成效,企业税负大幅度提升,且超过行业的平均水平。

稽查后,X汽车附件有限公司2006年度应税销售收入调增498万元,由1814万元调整到2212万元,应纳增值税调增73.8万元,税款由11万元调整到84.8万元,税负由0.6%提高到3.79%,而该行业的平均税负为3.32%,高出行业平均税负0.47个百份点。评估后,X汽车附件有限公司税负等各指标回归到正常的区间,评估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八、管理建议
1、充分发挥综合信息的重要作用。税源管理部门要注重收集和掌握企业内、外部信息,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规律。税务机关在加强对产业链条信息全方位掌握的基础上,应随时关注市场动态,监控税源变化,充分灵活运用各类信息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有效的实施税源监控,使行业管理优势得到进一步体现。

2、提升评估互动意识。评估工作一定要采取良性互动机制,既要税种互动又要部门互动。税源管理部门应与征管部门沟通互动,全方位了解各类数据信息;与税政部门互动,加强沟通把握税收政策的准确度;与稽查部门互动,关注稽查后续管理;与各税种评估互动,确保税收管理的完整性和严谨性。

3、加强对纳税评估企业的资料审核分析。评估人员要加强纳税人的日常调查,重点掌握其生产经营动态变化,要加强对纳税人财务、申报资料真实性等方面的审核,充分灵活地利用纳税评估中的各种指标,加强横向、纵向数据信息的采集比对,对涉税异常信息进行分析,发现税收疑点和问题,尽可能在管理环节消除隐患,降低税收风险,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纳税评估作为加强日常税源管理重要手段之一的作用。

4、在评估中应注重纳税评估的后续管理工作。对纳税评估有问题的企业,要举一反三,针对行业特点,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堵塞漏洞,提高征收率。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