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摩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国税函[2000]451号 2000-06-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摩尔多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0年6月7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税 屋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尔多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国家税务总局 2000年06月13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