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收管理及测试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11-02
摘要:相关法规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电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300号文件 2、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国税发[2006]15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288号 4、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5...

相关法规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电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300号文件
2、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国税发[2006]15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288号
4、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5]780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明电[1999]10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9]560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531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136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0号
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70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87号
1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4]153号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1404号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17号
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 国税发[2009]10号
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1404号
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8号
2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不再实行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5]43号
21、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国税发[1996]210号
22、国家税务总局对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5]415号
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
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7]134号
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0]182号
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国税函[2004]536号
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87号
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1240号
2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财税[2009]17号
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7]18号
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1279号
3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
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162号
3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 国税函[2008]607号
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 国税发[2004]123号
3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 国税函[2008]607号
3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763号
3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
3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发[1996]30号
40、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税发[1996]210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管理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的是(  )。
A、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B、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C、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D、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2、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按规定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A. 商业企业零售烟酒 B.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
C. 销售免税的货物 D. 服装厂向商场销售服装
3、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A、没有货物购销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有货物购销,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C、有货物购销,但为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D、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  )以下的罚款。
A、50%   B、1倍   C、3倍   D、5倍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纳税人可以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
A、销售货物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销售货物的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C、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D、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纳税人
2、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包括(  )。
A、发票联    B、备查联    C、记账联    D、抵扣联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业务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 )。
A、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B、向出口企业销售货物 C、向一般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  D、向消费者销售货物
4、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应当提交的资料有(  )。
A、销货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B、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必须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
C、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D、销货合同或协议原件。E、公章或财务章
5、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具有下列(  )情形的,可以作废。
A、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B、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C、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D、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 “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三、判断题:
1、不管购买方是否主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开具专用发票。()
2、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一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享受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发售专用发票。()
4、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自2009年12月1日起,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购货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如果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自2009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购货方可以凭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3%的增值税。()
9、对于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采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增值税的,在纳税申报时,不管每月开票金额大于或小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均以预先核定的增值税额征收税款,但应当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
10、销售免税货物代开发票时,不需要征收增值税,也不需要附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当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13、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C  4、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CD  3、ACD  4、BCDE 5、ABCD

三、判断题:
1、(X)2、(X)3、(√)4、(√)5、(√)6、(√)7、(×)8、(√)9、(×)10、(√)11、(√)12、(×)13、(×)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