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跨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认证抵扣。
误区二: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也要在年度确认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误区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期限,以每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误区四:12月份工资必须在12月发放否则不让税前扣除。 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误区五:发票不能跨年使用。
分析:
误区六:增值税核算年末不需要做结转处理。 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注意征税的前提是“投资者个人借款不归还的期限是超过1年,且又未用于生产经营”;二注意上述政策(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因此关于企业给个人投资者借款问题,需要从税法的条文,到借款的行为实质,到借款的税法层面是否构成个人所得税纳税要件几个方面考量。企业不能自己将税法条文束缚企业。
误区八:12月份的公司员工入职和离职和财务没有关系。 1:小型微利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2:小微企业
误区九:年末盘点,对存货盘亏需要进项税额转出没有管理措施。 分析:年末企业对需要对存货进行盘点,那么对盘点出现的问题。管理上需要找到解决办法,会计上按照规定的账务处理进行,税务上也需要对盘点结果进行分别处理。实务中对于盘点就是完成一项例行的任务,至于盘点后的原因分析以及进项税额转出管理存在错误的认识。那么对于存货发生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如何有效管理呢? 1:制定盘点管理制度,对进项税额转出管理也需要制定相应规定。以便规范企业的进项转出行为。对于盘盈与盘亏,必须先查明原因,然后再分别依法处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企业对于存货盘亏中,属于实施细则所规定的“非常损失”范围的,应当进行进项转出,不属于“非常损失”范围的,则不应转出; 3:实务中存在一些企业对存货盘亏属于非正常损失的部分,一律按照17%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一是财务人员可能疏于对税法学习,二是财务人员对此的错误认识。进项税额转出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几个方面A: 因此进项税额转出必须区分不同的货物不同适用税率。进项转出要分商品类别、分税率、分情况计算转出额。农产品按13%转出进项税,一般商品则转出17%进项税。如果有情况表明,该批货物并未抵扣进项税,或者抵扣的税率是3%,则应按照实际抵扣的税率计算转出额。 B:考虑实际是否抵扣了进项税,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照抵扣多少、转出多少的原则。C:注意学习相关税法条文,并制定企业进项转出风险提示点。 D:及时做好进项转出的资料并进行档案管理,以备税局核查。
误区十:年末核对往来账款,只关注“应收账款”相关科目。 分析: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一向很重视,有管理制度,有管理责任人,有KPI考评。年底更是对这块很重视。各家企业都有一套自己的管理应收账款的经验。但是往往对其他应收重视的成都不够。甚至忽视了其他应收账款的管理和税务风险。企业只是关注应收账款,忽视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可能出现“后院着火”的尴尬境地。 1:其他应收款管理: 企业因管理需要一般都在内部借款。比如部门备用金性质借款,比如于其他单位和个人代为代垫往来性质,比如临时性借款(入差旅费等),比如特殊事项支付给员工的款项。企业对这些借款一是也需要制定管理制度,二是平时做好相关台账管理及借款单据核销管理。三是年度也要对其他应收款核对。对不同性质的借款按税务上存在的风险分别针对性进行管理。 2:其他应收款税务风险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对于其他应收款,一直也是税局稽查部门重点关注点和突破口。所以企业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根据税务规定,做好“其他应收款”税务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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