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方案定下税率等十方面内容 时间 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02 行业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近1000万户。
03 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04 抵扣范围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05 优惠政策 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 06 过渡 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07 立法 按照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部署,抓紧启动增值税立法程序,尽快将增值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08 国地税合作 国税、地税部门早日对接,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纳税人档案交接手续。切实做到无缝衔接、平滑过渡、按时办结,交接过程中不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09 培训辅导 税务部门分批次做好对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以及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获益新税制。 10 办税大厅 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科学布局办税服务大厅,充分考虑试点纳税人各种诉求和工作量,增设服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给纳税人提供更便利高效的办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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