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2018-07-05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解决新机构执法依据合法性问题,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3号)全文废止,从2018年7月5日起,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再以该文件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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