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管系统运用中提高纳税服务质效的建议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09-10
摘要:2008年,在山东省地税局 大集中 核心系统和青岛外围软件平台上线后,顺应省局的 质效年 要求,在青岛地税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突出税收征管和信息化应用 两个重点...

    在这种情况下,全局上下同步,互动式的前进就尤为关键。系统“大集中”的情况下,在业务进行过程中,如果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环节的服务不到位,就会形成“停摆”,影响全局的对外服务,造成不良后果。新系统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它保证了一个规范性平台,提供了业务有序进行的机会,体现了管理和监督上的基本价值,有助于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执法与服务融合。
    建议分局应尽快组织骨干人员集中讨论研究,在省局、市局未制定工作规程的情况下,先行制定与省局“大集中”系统相接轨的《分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在新系统运行后对分局税收业务工作目标、职责和程序做统一规定。主要结合省局“大集中”程序流,服务“大集中”程序,依托“大集中”程序做好纳税服务。结合定责定岗,因事设人,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处室,明确责任人员,优化人员组成,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工作潜能,最大程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结合提高工作质效,优化工作流程,依托信息化支撑,争取所有税收管理工作都能通过现有程序功能实现、监控。结合日常工作绩效评价,完善工作落实机制,统筹协调,自上而下,自始至终,一抓到底,如新的工作程序均规定了工作期限,是否按期完成,考核时“一目了然”。结合纳税服务,促进服务执法相融合,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纳新环境。
    在充分接受“大集中”系统有利于做好纳税服务的内容的同时,必须密切结合我局的管理传统和现实状况,只有这样,纳税服务中心的纳税服务质效才能真正进一步得到提高,纳税人也能享受新系统上线给他们带来的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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