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 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2. 转基因生物研发和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 3. 我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 二、采矿业 1.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 2.稀土勘查、开采、选矿 3. 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三、制造业 (一)饮料制造业 1. 我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及特种茶加工(名茶、黑茶等) (二)医药制造业 1. 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和《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 2. 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 放射性矿产的冶炼、加工 (四)专用设备制造业 1. 武器弹药制造 (五)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 开口式(即酸雾直接外排式)铅酸电池、含汞扣式氧化银电池、含汞扣式碱性锌锰电池、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制造 (六)工业品及其他制造业 1. 象牙雕刻 2. 虎骨加工 3. 脱胎漆器生产 4. 珐琅制品生产 5. 宣纸、墨锭生产 6. 致癌、致畸、致突变产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产品生产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 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 空中交通管制公司 2. 邮政公司、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 社会调查 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 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2. 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和普通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 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 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的建设、经营 2. 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 九、教育 1. 义务教育机构,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 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 新闻机构 2. 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 3.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 4. 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 6. 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 7. 新闻网站、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 8. 高尔夫球场、别墅的建设、经营 9. 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 10. 色情业 十一、其他行业 1. 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十二、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注: 1.《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国务院专项规定或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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