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范冰冰偷逃税案鞋子落地,但由此引发的企业家、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及传承、风险控制成为现实中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稍有不慎不仅丧失财富甚至失去人身自由。本文从此展开,希望引起企业家、高净值人群的关注。 一、范冰冰及其企业税务案情回顾 1、范冰冰及其企业偷逃税款1.41亿,并非8.84亿(其中罚款5.96亿) 2018年10月3日,新华社发布《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以下简称通稿),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以上合计税款2.55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41亿元),滞纳金0.33亿元,罚款5.96亿元,合计8.84亿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第九十三条。 2、范冰冰的刑事责任,仍未鞋子落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注意:不缴纳罚款不在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3、范冰冰经纪人牟某广被追究刑责,范冰冰是否牵连仍有变数 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至于范冰冰本人是否涉及此犯罪行为,关键在于范冰冰是否知情,是否指使。由于案件还在侦查中,并不能完全排除范冰冰与此案无关。目前是其经纪人牟某广独自承担下后果,没有供出范冰冰。但在起诉、审理阶段,牟某广供词是否有变化存在变数,范冰冰仍然存在身陷牢狱之灾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4、范冰冰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被问责 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5、影视行业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责任重大 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6、影视行业自查自纠,最后一次机会不可随意浪费 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当然,罚款虽免除,滞纳金却不能少,每日万分之五,相当于年利率18.25%,远远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的企业、个人,将被依法严肃处理。 影视行业纳税人,如存在税务问题,千万别存侥幸,应当聘请财税法而不是一般财税人员,自查自纠,依法补报,至少可以免除巨额罚款,免除牢狱之灾。 7、崔永元会得到多少奖励 根据《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崔永元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涉及税款在1亿元以上,可以获得10万元以下的奖金。 税务局给不给?这是保密的,不会对外透露。崔永元收不收?以其性格,可能会收下后捐赠公益,并对外发布。 二、范冰冰及其企业在税务机关检查时的应对错误 从通稿披露的事实来看,范冰冰及其企业在应对税务机关检查时犯了严重错误。 1、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 显然,无论是范冰冰本人,还是其经纪人牟某广,缺乏法律意识,采取违法犯罪手段对抗检查,不仅把经纪人的人身自由搭进去,范冰冰本人能否完全免责还得看最后侦查起诉审判的结果。 2、没有利用自查纠错的机会进行补救。 从通稿来看,范冰冰及其企业少缴税款2.55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41亿元。显然,偷桃税款1.41亿元是税务机关检查出来的,不是自查纠错的,导致4倍罚款几乎适用5倍定格处罚。另外,少缴税款1.14亿元没有被处以罚款,很有可能是自查纠错,主动申报税务机关的结果。 3、放弃听证权利,丧失了减少巨额罚款的机会。 听证是一种行政救济手段,是法律赋予被处罚人的权利,完全可以正当行使。被处罚人不因申请听证得到加重处罚,也不会因为放弃听证得到减轻处罚。从通稿来看,听证还是有可辩解余地。比如本次被处以少缴税款3倍、4倍的处罚,虽然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0.5至5倍),但还是偏高的。如果都能争取到0.5倍处罚,至少可以减轻4亿元罚款,可以大大减轻范冰冰在短时期内筹措税款的压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 4、范冰冰及时公开道歉,弥补了受损的公众形象
致歉信
最近一段时间,我经历了从未有过的痛苦、煎熬,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羞愧、内疚,在这里我向大家诚恳道歉! 长期以来,由于自己没有摆正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在影片《大轰炸》和其他一些合同中出现利用“拆分合同”等逃税问题,我深感羞愧。这些天在配合税务机关对我及我公司的税务检查中,我一直深刻反省: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应该遵纪守法,起到社会和行业的模范带头作用,不应在经济利益面前,丧失自我约束,放松管理,以致违法失守。在此,我诚恳地向社会、向爱护关心我的朋友,以及大众,向国家税务机关道歉。 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我完全接受,我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我从小喜欢艺术,又赶上了影视业蓬勃发展的好时机,在诸多前辈的提携和观众朋友的爱护下,加之自己的不断努力,这才在演艺方面取得了一点成绩。作为一个演员,我常为自己能在世界舞台上展示我国文化而自豪,并不遗余力为此冲锋。可以说,我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没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没有人民群众的爱护,就没有范冰冰。 今天,我对自己的过错深感惶恐不安!我辜负了国家对我的培养,辜负了社会对我的信任,也辜负了影迷对我的喜爱!在此,我再次向大家诚恳道歉!请大家原谅! 我相信,经过这次整顿,我会讲规矩、遵秩序、重责任,在把好的作品献给大家的同时,也要监督公司管理,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争做富有文化内涵的好公司,为全社会传播正能量! 再次向社会,向一直支持我的影迷,向关爱我的朋友家人,真诚的说一句,对不起!
范冰冰
2018年10月3日
范冰冰的及时道歉还是蛮诚恳的,应该得到了税务机关和社会的认可,除非再被举报投诉,税务机关应该会放范冰冰一马,不会再检查她了。 偷逃税款固然不光彩,但也并非罪不可赦。只要范冰冰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仍然可以凭借其演技在演艺事业上再放异彩!从哪里跌倒从哪里爬起,社会仍会接受一个知错改错的好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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