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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企业购买2万元的邮票收藏,放在总经理的办公室,我想问一下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2006年第41号)第四十六条 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如果是企业为提升企业形象而购置的收藏品支出,会计处理上也可以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管理。 所以,企业的购买收藏品支出发生时直接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者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 对于上述支出的税务处理,各地不一。 参照《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所[2007]7号)企业购买的名贵字画、古董等收藏品,不属于固定资产的范畴,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经营字画的企业除外),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5]542号) 三、纳税人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购置古玩、字画以及其它艺术品的支出,不得在购买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在处置该项资产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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