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地税发[2000]141号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4-25
摘要:督促做好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入库工作。在清理调查企业债券情况的基础上,对发行了企业债券的单位,要督促其做好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入库工作。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武地税发[2000]141号                2000-04-25

各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0〕9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全面认真地开展对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的清理调查。按照省局的要求,各分局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除对省局列举的23户企业发行债券情况调查外,并且还要对本辖区内发行了企业债券的单位都要一一进行全面的清理调查,并将清理调查的情况逐 户认真按要求填写《企业债券发行情况调查表》。调查的时限除按省局要求外,调查时限确定为:以企业开始发行债券的时间为准。上报时间:为了确保4月底上报省局,因此,请各分局将《企业债券发行情况调查表》于4月28日以前报市局三处,以便及时汇总。

  二、督促做好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入库工作。在清理调查企业债券情况的基础上,对发行了企业债券的单位,要督促其做好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入库工作。

  附件: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的通知(略)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2000年4月25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