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23号)第6条关于“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首贷补贴办理便利度和覆盖面”要求,现对《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关于“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要求进行再次明确,通过“首都之窗”网站上的“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法人办事-获得信贷,贷款服务中心线上平台办理的(https://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onething.html)、符合条件的首次贷款业务(“首次贷款”认定标准参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视同于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纳入《实施细则》支持范围。 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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