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18]6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8年)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8-06-25
摘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4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8年)》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8年)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政办发[2018]62号           2018-06-25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4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8年)》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8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5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