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上海海关出口卷烟免税核销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1]757号 2001-10-17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自2012年07月0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2001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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