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值税、消费税备案类税收优惠事项 (一)业务概述 备案类税收优惠是指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的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项目,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未经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一律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备案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 文书受理岗负责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供备案资料齐全且填写准确的,根据纳税人填写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表》内容录入资料。 a.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是否齐全,《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b.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c.将《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表》表格内容准确录入CTAIS系统。 (2)出具通知书 文书受理岗出具通知书交纳税人。 (三)备案类增值税应税货物和劳务税收优惠项目 1.自产农产品 1.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1.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 1.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1.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农业生产资料(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2.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2.2依据:《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1]113号) 2.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2.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饲料生产 3.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3]114号) 3.3备案有效期限:依有关免税条件附有的固定期限(免税条件无固定期限的为无固定期限) 3.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省级(或深圳市)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饲料批零 4.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4.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 4.3备案有效期限:依有关免税条件附有的固定期限(免税条件无固定期限的为无固定期限) 4.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5.有机肥产品 5.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5.2依据:《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5.3备案有效期限:依有关免税条件附有的固定期限(免税条件无固定期限的为无固定期限) 5.4应提供资料: (1)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A.《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B.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C.由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相关资质认定; D.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在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原件; (2)批发、零售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6.农村电网维护费 6.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6.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91号) 6.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6.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7.国有粮油企业 7.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7.2依据:《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9]198号) 7.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7.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承担国有粮食收储业务的企业名单; (3)深圳市政府下发的粮油储备任务文件。 8.国家定点企业边销茶 8.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8.2依据:《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60号) 8.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8.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9.残疾人劳务 9.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9.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9.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9.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残疾人证明。 10.残疾人用品 10.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10.2依据:《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60号) 10.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10.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11.软件出口 11.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11.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238号) 11.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11.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12.污水处理费 12.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12.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 12.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12.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13.污水处理劳务 13.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13.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13.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13.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证明材料。 14.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税货物\劳务类) 14.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14.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14.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14.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批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15.合同能源管理 15.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15.2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 15.3备案有效期:按次备案 15.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节能效果等说明材料; 16.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16.1类别:按6%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6.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16.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但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6.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17.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用砂、土、石料 17.1类别:按6%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7.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17.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但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7.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1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18.1类别:按6%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8.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18.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但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8.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19.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其他个人) 19.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1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19.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19.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0.销售旧货(旧货经营单位) 20.1类别: (1)小规模纳税人减按2%征收。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征前减免备案; (2)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一般纳税人应同时选择简易征收和征前减免两个备案项目。 20.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20.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20.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1.蔬菜流通环节 21.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21.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21.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21.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2.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 22.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22.2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 22.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22.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3.黄金期货交易 23.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23.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6号) 23.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23.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交易资格证明材料(首次申请提供); (3)《黄金结算专用发票》(结算联)。 24.黄金交易 24.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24.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47号) 24.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24.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交易资格证明材料(首次申请提供); (3)《黄金结算专用发票》(结算联)。 25.资产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业务 25.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25.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2号) 25.3备案有效期限:按次备案 25.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6.高校后勤实体销售 26.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26.2依据:《关于党校所办企业执行校办企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字[1995]9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26.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26.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7.电影企业销售电影拷贝收入 27.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27.2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 27.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27.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8.古旧图书 28.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28.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 28.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28.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9.国产支线飞机 29.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29.2依据:《关于国产支线飞机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51号) 29.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29.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0.避孕药具和用具 30.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0.2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 30.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1. 军队、军工系统 31.1包括军队、军工单位和军警用品、军队系统内部销售货物、地方单位生产军工用品等 31.2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1.3依据:《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货物和劳务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121号) 、《关于军队系统所属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135号) 、《关于公安、司法部门所属单位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第0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工电子科研生产免税凭印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9]864号) 31.4备案有效期限:依有关免税条件附有的固定期限(免税条件无固定期限的为无固定期限) 31.5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军需工厂(指纳入总后勤部统一管理,由总后勤部授予代号,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查核实的企业化工厂)信息产业部对军工电子研制合同和生产(订货)合同的审核鉴证。(需加盖“信息产业部武器装备研制合同审核专用章”和“信息产业部军工电子装备生产专用章”) 32.血站供应临床用血 32.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2.2依据:《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64号)32.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2.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3.医疗卫生机构 33.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3.2依据:《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 33.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3.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4.铁路货车修理 34.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4.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01]54号) 34.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4.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5.罚没物品拍卖 35.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5.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69号) 35.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5.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6.来料加工 36.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6.2依据:《关于商务单位承接(或代理承接)的来料加工业务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8]430号 ) 36.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6.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来料加工装配合同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加工贸易 (合同)批准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加工合同核销表 (合同到期后); (5)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6)收汇凭证。 37.小规模出口 37.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7.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37.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7.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8.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 38.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8.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38.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8.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39.非外贸一般纳税人出口免税货物劳务 39.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39.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39.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39.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0.免税商店零售免税品 40.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40.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40.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40.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1.转制文化企业 41.1类别:征前减免增值税 41.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 41.3备案有效期:2013年12月31日 41.4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批复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固定资产(非其他个人销售) 42.1类别:简易征收、征前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42.1.1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选择按4%征收率简易征收并征前减半的,应申请简易征收和征前减免两个备案项目; (2)一般纳税人选择按4%征收率简易征收的,只申请简易征收备案项目。 42.1.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征前减免,应纳税额减按2%征收。申请征前减免备案项目。 41.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42.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42.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3.生物制品生产 43.1类别:按6%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3.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43.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但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3.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4.自来水 44.1类别:按6%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4.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44.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但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4.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5.商品混凝土 45.1类别:按6%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5.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45.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但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5.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6.寄售商店代售寄售物品 46.1类别:按4%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6.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46.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46.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7.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7.1类别:按4%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7.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47.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47.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8.拍卖行拍卖货物 48.1类别:按4%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8.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 ) 48.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48.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49.中外合作企业开采原油、天然气 49.1类别:按5%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9.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9号) 49.3备案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49.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5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50.1类别:按3%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50.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50.3备案有效期限:无固定期限 50.4应提供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51.其他增值税减免项目 51.1类别:其他征前减免增值税 51.2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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