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13]394号 2013-03-25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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