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产生非常大的效应和影响,而工商、税务之间的密切联系必然要求改革逐步深入到税务部门当中。 相关政策——工商企字[2014]28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效应分析 认缴登记制度,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这意味着企业可以逐步自行将注册资本补足,在开设初期也不用办理验资手续,可以将资金用到企业的经营业务中,从而加快企业发展,为投资主体松绑。从试点地区来看,由于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新增的工商登记不仅数量上升,结构上也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其中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大量增长,推动了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优化办事流程,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措施将给企业带来很大的便利,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一改革实际上一方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责任。 企业信息公示,加大监管力度。当前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上线,在系统内可以查看各个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许可信息和警示信息等。企业的诚信度及违规记录在网上公开以后,对企业形象将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有合作意向的企业会以此来评判企业诚信的水平,准备发放信贷的银行会以此判断企业是否良性运转。信息公示将企业置于公众的监管中,对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电子化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可以通过二维码直接读取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电子化管理使信息平台建设多了一份保障。 税务部门应对方案探讨 关注新兴生产力。随着市场逐步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税务部门应按照结构性减税的要求,推动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的发展,同时对小微企业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在税务方面保障创业创新。 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转变职能定位。税务部门应大力促进纳税服务优化,以纳税人的角度思考税务流程的建设,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定位,将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转变税收监管理念和方式,树立信用监管、协作化监管和社会化监管理念,实现从依托传统监管手段向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监管机制和手段的转变。对于经检查发现企业偷税、漏税、抗税等情况的,和其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而成为异常状态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向社会各界公示,各有关部门可以采取相关信用约束措施,从而更有效地监管企业,促进其诚信守法经营。 推进部门间信息交换平台搭建。将对市场主体单一部门监管扩大为多部门共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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