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权属变动情况及转让方已享受优惠情况的说明及证明资料复印件(优惠期间项目权属发生变动时提供)。 9.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项目权属变动情况及转让方已享受优惠情况的说明及证明资料复印件(优惠期间项目权属发生变动时提供)。 10.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有权限的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境内技术转让时提供)。 (3)省级或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复印件(向境外转让技术时提供)。 11.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企业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的HFC 和PFC 类CDM 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的N2O 类CDM 项目的证明材料。 (3)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给国家的证明资料。 12.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4)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惠的备案文件(项目发生转让的,受让节能服务企业提供)。 1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 (3)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4)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14.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15.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动漫企业证书复印件。 16.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17.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 微米(含)、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 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 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证明复印件。 18.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 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 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 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 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证明复印件。 19.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 认定证明复印件(软件企业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明复印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有效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明复印件)。 20.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说明。 21.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制作师名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申请前年度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检查合格证明。 22.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限额减免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3)《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 2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限额减免企业所得税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3)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24.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相关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经营业务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农、林、牧、渔业具体项目说明。 (3)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远洋捕捞业务的提供)。 (二)“税前扣除备案” 事项具体项目 1.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复印件。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复印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非自主开发情形时报送)。 (6)市科技部门鉴定意见书。(按需要提供)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3)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3.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复印件。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 报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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