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3)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5)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适用本项优惠时提供)。 (6)拟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情况的说明(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时提供)。 (三)“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 事项具体项目 报送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购买并使用专用设备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3)专用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或《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 三、办理程序 受理—备案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无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12366-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5-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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