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2015-07-31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解读 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集中清理是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2015年3月份,我局制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对截至2015年3月31日现行有效的全部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发现,因为执行时间到期、上位法依据发生改变、被新出台的文件规定替代、执行全国统一的票证或表证单书样式等原因,共有9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和20份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应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 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对外公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有效性。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7月31日 附件: 1.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