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5-23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有关规定,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将2015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有关规定,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将2015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23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