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有线数字电视收入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6]86号 2006-06-16 税屋提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法规自2011年02月21日起全文废止。 2.依据财税[2009]138号 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本法规停止执行。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6年06月16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