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开通增值税辅助申报[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功能的通知 各相关纳税人: 为提高纳税人网上办税率和申报准确率,降低纳税人申报工作量,缓解办税服务厅压力,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在福州马尾区局试点以及11月全省试运行的基础上,从2016年12月全省全面推广上线增值税辅助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 此申报模式是在不改变纳税申报表内在逻辑关系的前提下,将原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一主表、九附表”简化为“汇总申报表”的新申报模式。纳税人填写汇总申报表后,系统会自动将申报数据加工生成“一主表、九附表”。通过此申报模式申报成功后即视为已完成当期申报。该模式与原来的申报模式可以自由选择,任意一种申报模式申报成功,都视为已完成当期申报。 特此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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