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转发的中组部《关于加强挂职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2002]932号 2002-10-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最近,有的地方连续发生了两起挂职锻炼干部私自驾车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事件,中组部就此专门下发紧急通知重申有关规定。为确保干部交流、挂职锻炼、扶贫、援藏援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中组部《关于加强挂职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组电明字[20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将上述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交流干部、挂职锻炼干部和扶贫、援藏援疆干部,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将有关情况汇报总局(人事司)。 税 屋附件: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挂职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最近,连续发生了两起挂职锻炼干部、援疆干部私自驾车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事件,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干部本人及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干部人身安全和挂职锻炼、援藏援疆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加强挂职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挂职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一律不得私自驾车。 2、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挂职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因私外出办事、探亲、旅行等,要按规定向所在组织、干部管理部门报告和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 3、挂职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要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做有损于挂职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形象的事,确保在工作、生活和人身安全等各个方面不出问题。 4、挂职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派出和接收单位要从有关事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要严肃组织纪律,对不听招呼、不守纪律的干部,派出和接收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性质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迅速将上述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挂职干部和援藏援疆干部,对挂职锻炼和援藏援疆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杜绝隐患,并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干部一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2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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