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考[2020]5号 2020-0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对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9月11日作为应急预留批次保留。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一)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三、关于考务日程安排 (一)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不作调整,仍按《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规定执行。 (二)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20年8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2.2020年8月29日开始组织考试。 3.2020年9月1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考试上报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 4.2020年9月30日前,下发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5.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因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要求无法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考试的地区,相关考试并入下一年度进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把调整后的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到考生。严格按照《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6号)和《《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和本通知有关要求,加强考试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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