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2]31号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8-25
摘要:从国际来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冠疫情加剧了全球经济衰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世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国际分工发生深刻变革,行业发展面临日趋复杂的发展环境。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辽注师协[2022]31号           2022-08-25

各会计师事务所: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省注协第五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zip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8月25日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为科学指导、全面推进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未来五年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和辽宁地区经济社会建设,统筹推进行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辽宁财政“十四五”规划纲要》,结合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行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辽宁省财政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深化行业党的建设,大力拓展专业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不断深化行业诚信建设和执业质量监督,行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415家,执业注册会计师3393人,“十三五”期间分别增长了5.6%和0.68%。2020年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收入达15.8亿元,服务客户超10万户,注册会计师人均年创收46.55万元,“十三五”期间分别增长了8.82%.32.96%和8.03%。

  (二)行业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行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省内会计师事务所总体规模偏小,事务所的综合实力与国内一流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市场不正当低价竞争的现象仍然存在,事务所同质化竞争还比较普遍,执业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人才流失严重,高端人才严重不足,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呈现老龄化,专业胜任能力总体上有待提高;协会指导行业发展能力不够,服务监管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制约了我省行业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和行业的持续发展。

  从国际来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冠疫情加剧了全球经济衰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世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国际分工发生深刻变革,行业发展面临日趋复杂的发展环境。

  从国内来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正在加快推进,要求行业服务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从鉴证服务向增值服务拓展,大力提升发展能级和竞争力。注册制的推行和新《证券法》的贯彻实施,对进一步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提升行业高质量审计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办发30号文”的出台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省内来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出台一系列支持东北振兴的重大政策举措,为辽宁新--轮振兴带来了重要历史机遇。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也为辽宁发挥区位优势、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提供了新的重要契机。辽宁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提出,“十四五”时期,辽宁综合实力将跃上新台阶,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将明显改善,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产业竞争力显著提高。国际、国内、省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新的机遇,也对行业服务理念、服务能力、服务领域、服务品种提出了重要挑战。“十四五”时期,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和辽宁“十四五”时期新目标、新任务,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十四五”时期行业发展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对行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总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众利益为根本目的,以增强行业专业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拓展行业专业业务领域为重点,以提高行业执业质量为目标,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结合,着力推进行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建设,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将行业打造成我省现代高端服务业标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支持东北、辽宁振兴发展贡献行业力量。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行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行业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下的行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将党建融入经营,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相促进、共提升。

  --坚持诚信为本。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加强诚信教育和宣传引导,引导全省行业依法执业、诚信经营,以质量赢得市场,以信誉促进发展,在服务国家建设大局中发挥行业职能,实现行业价值。

  --坚持维护公众利益。坚持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众利益为根本目的,以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方向,增进市场、公众对行业的专业认可和道德信任。行业协会履行对行业的服务职能,平衡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引领行业科学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着力破解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行业在业务拓展、服务会员、人才培养、行业监管、执业环境等方面改革探索,持续激发行业内生动力。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把新发展理念贯穿行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行业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平衡的发展。紧紧围绕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行业各项基础工作,做新发展理念的自觉实践者。

  (五)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关键阶段。面对机遇和挑战,我省行业迫切需要由单纯注重规模和速度的外延式被动发展向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内涵式主动发展转型,即行业人才建设着力向素质提升转型、会计师事务所着力向做优做特和做专做精转型、行业业务着力向做好传统审计鉴证服务和拓展增值服务并重转型,行业信息化建设着力向数字化转型。

  --行业党的建设持续深化。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下的行业治理体制机制,压紧压实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建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行业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把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社会责任贯穿到继续教育、执业质量等行业建设的各个领域,把工匠精神融合到注册会计师职业精神之中,着力培养一批道德良好、专业精湛的注册会计师,适应行业全面服务国家和辽宁建设需要。

  --行业品牌化建设取得成效。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树立信誉良好的品牌文化,以品牌建设促进执业质量提升。通过科学有效的品牌激励、管理和评价机制,力争“十四五”期间,打造 100家社会公认信誉好、能力强、质量高且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质会计师事务所。

  --行业服务领域得到更大拓展。提高事务所对拓展新业务领域重要性及必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自身结构特点制定符合市场定位的发展路径,推动行业向传统的审计鉴证服务向增值服务拓展和转型,提升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财政绩效、乡村振兴、国企改革以及辽宁“_圈一带两区”战略。

  ---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持续提高。强化行业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教育,提升法律和合规意识,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和行业文化建设,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畅通从业人员参政议政渠道,积极履行行业社会责任,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行业诚信水平、社会声誉和职业地位明显提升。

  --行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实施中注协信息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进一步完善防伪报备系统,为做好行业执业监管、确定行业监管检查重点、分析掌握行业执业情况提供信息支持。

  三、持续加强行业党的建设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党对行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行业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促进党建业务相融合,推动行业党建实现新突破,以党的建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六)推动落实党建制度。理顺执业机构党组织隶属关系,将行业党组织统一归口财政部门管理,形成全省一盘棋,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工作机制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要求,层层压实党组织责任。行业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内监督机制,行业各级党组织设立纪检机构和纪检委员。探索行业监督执纪工作规范,把党员违法违规及职业惩戒于党内处理紧密衔接起来。落实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写入会计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

  (七)改革完善党建支撑体系。完善行业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体系,办好行业党校,有效发挥行业党校政治优势、资源优势、师资优势,每年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依托全国行业党建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统计动态管理、工作实时考核、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党内政治生活网上开展。

  (八)夯实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基础。推动行业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更加有效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推进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着力发挥优秀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培育一批事务所党建工作“领头雁”。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严格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覆盖质量。推进建立执业机构党务业务联席会议,确保党建与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九)加强行业统战群团建设。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加强行业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坚持“发现、培养、推荐、使用”原则,推荐行业优秀人士参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支持从业人员有序政治参与。加强行业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夯实基层共青团组织建设,推动团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支持基层团组织发展助力青年成长成才活动,激发行业青年投身国家建设和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引导团员青年在行业发展中实现价值、成长成才。

  四、持续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立业之本、发展之基,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履行行业职责使命和服务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强化行业诚信意识,树立行业诚信形象,夯实行业诚信文化、加强常态化诚信教育,切实把诚信建设要求贯彻到考试、注册、培训、监管等工作各个环节。

  (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宣传、培训,严格独立性要求,强化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遵循,推进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相结合。将诚信教育纳入行业培训内容,加强诚信案例警示教育,强化会计师事务所风险责任意识,帮助注册会计师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推动事务所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守则遵循情况作为年度考评晋级的重要参考,切实推动职业道德守则落到实处。

  (十一)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及时掌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资格信息和受到奖励、惩戒等信用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对于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实行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自律惩戒措施。将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刑事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曝光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整顿行业经营秩序,规范执业行为,净化执业环境。

  (十二)夯实诚信文化建设。开展“我守诚信、兴辽有我”专项行动,增强行业诚信自觉、诚信自信、诚信自强,促进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行业诚信文化的形成,实现诚信文化建设与行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推动诚信文化建设落到实处,推进会计师事务所诚信文化建设常态化,努力打造行业“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提升行业诚信形象和社会认可度。

  五、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以全面提升行业人才队伍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的继续教育制度和人才培养体系,形成高端引领、中坚充实、后备有序的人才梯队培养模式,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积极推动人才培养向素质提升转型。

  (十三)高质量完成考试工作。适应机考改革,以“精心组织,严格要求,万无一失”为原则,以“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为目标,不断完善考试组织实施流程,推进优质机位资源开发。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压实责任,强化考务人员安全意识,有效应对社会舆情、公共卫生等考试风险。严肃考试纪律,净化考试环境,促进考试工作更加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考试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十四)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力度。优化行业高端人才选拔培养模式,进一步完善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选拔、培养、考核和使用机制。发挥高端人才引领作用,提升服务高端市场的能力,促进高端人才反哺行业。

  (十五)加强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继续完善“分级、分类、分模块”的继续教育培训模式,采取面授、专题研讨、视频远程教育、国家会计学院高端培训、事务所内部培训“五位一体”的形式,丰富继续教育内容,提升继续教育效果。依托三所国家会计学院、高等院校师资、行业专家等资源加大专题面授培训班力度,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鼓励区域事务所联合或有条件的事务所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自主培训。加强事务所审计助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新业务、新领域、新业态等领域知识的培训。

  (十六)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建立行业与高校互动合作长效机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与院校共建实践型教学基地,促进行业师资与高校师资交流互动。通过丰富合作模式、创新合作内容、优化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高校和事务所的双向积极性,将实践教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提升对非执业会员的后续服务,完善非执业会员信息库,利用大数据挖掘优秀人才,拓宽行业人才供给渠道。

  (十七)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向素质提升转型。健全科学的继续教育制度和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以高端引领、中坚充实、后备培养的人才梯队培养机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培训效果。针对本土中小型会计事务所客户群体、业务特征、发展需要完善个性化素质提升机制,进一步提升本土所服务本地的优势。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升行业人才吸引力,全面提升行业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专业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行业服务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提供人才储备与智力支持。

  六、培育优质会计师事务所

  优质会计师事务所是行业的代表和榜样,加强对行业优质会计师事务所的培育,倡导品牌建设,以点带面引领行业正确发展方向,有效提升服务国家建设能力。

  (十八)支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做专做精。加强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以做优做特、做专做精为导向,培育一批优质会计师事务所,示范带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由传统审计鉴证服务和拓展增值服务并重转型。完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激励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向规模化、多元化、品牌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提升大型事务所服务高端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能力。鼓励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找准市场定位,积极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等业务领域。加强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和帮扶,促进形成大中小型事务所协同发展格局。

  (十九)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内部治理。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持续提升一体化水平。培育以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为基础,以业务质量控制为导向,以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财务管理、文化建设和岗位责任制度等为重点的内部治理体系,覆盖执行全过程,形成全员参与治理的新格局。倡导会计师事务所树立“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治理理念,形成诚信、合作、民主、和谐的治理文化。

  (二十)不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水平。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加强行业风险警示教育,强化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警示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将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情况作为执业质量检查重点,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查缺补漏,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并对问题严重的予以惩戒。针对业务质量控制方面的共性问题,编写案例,组织培训,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优化内部质量管理环境,建立崇尚质量、尊重专业的内部文化。

  (二十一)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品牌建设。倡导会计师事务所树立品牌文化,将品牌建设与诚信建设、文化建设、人才建设、业务发展有机结合。推动事务所提升品牌意识,提升品牌塑造,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打造“百年老店”,持续提升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七、积极拓展行业发展空间

  深入实施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推动行业服务不同层级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准行业服务切入点,拓宽行业服务新领域,深挖服务新需求,推动形成行业专业服务供给与需求的良性互动。

  (二十二)不断创新行业服务品种与模式。继续做精做专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顺应资本市场改革新要求,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质量,鼓励事务所开辟非审计类业务。积极拓展政府购买服务、司法鉴定、并购重组、工程咨询、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数字化咨询、信贷资信证明等非传统审计业务。开发承接财政支出和投资绩效评价、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新兴领域业务。指导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国企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注册制改革、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助力东北全面振兴战略,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作用。

  (二十三)促进市场竞争秩序规范。及时关注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司法委托等业务信息,加强对重大项目招投标、财政专项资金审计、高新技术资格申请专项审计等领域跟踪了解,重点关注超出能力范围承接业务、恶意压价竞争等问题。推动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在本地区有效落地,着力清理、取消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围名单、执业地域限制等限制市场竞争的准入许可,不断提升行业执业环境市场化、法治化水平。加强行业风险教育,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自身执业能力承接业务。严肃整治不顾宙计质量、恶意压价竞争,对于收费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超出能力范围承接业务,导致审计质量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加大自律惩戒力度。

  (二十四)进一步加强行业宣传。加强行业正面宣传引导,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对行业执业特征,职能作用、价值贡献、先进事迹、公益活动等的宣传力度,树立行业正面形象,提高从业人员归属感和荣誉感。推广协会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丰富内容及表现形式,提高图文质量,提升影响力。与省内相关主流媒体积极合作,加大主流媒体对行业的宣传报道力度。紧紧围绕行业重大活动和改革发展成果,宣传行业党群建设、诚信文化建设、新业务拓展、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等建设成就,营造促进行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八、完善行业监管体系

  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创新监管理念,加大监管力度,拓展监管服务,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成效,推动形成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相协同的行业监管新格局,以有效监管促进行业诚信水平提高和审计服务质量提升。

  (二十五)全面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抓好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四类”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执业情况实时监测中发现异常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大抽查力度。加强对日常监管信息和惩戒处理信息的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透明度,提升惩戒威慑力度。

  (二十六)丰富监管手段。完善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约谈制度,完善投诉举报事项处理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丰富和完善自律监管措施。健全审计、验资报告二维码防伪标识系统,不断完善功能,方便操作,提升监管效率和效果,实现超胜任能力执业预警提示。完善投诉举报办理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妥善处理投诉举报案件。

  (二十七)强化监管协同。加强与财政部门等其他监管主体的沟通协调,加强联合监管,发挥各自监管优势,协调监管行动,统一监管标准,提高监管效能,促进监管信息和监管成果相互利用,有效减少或解决多头监管、重复监管问题。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议并推动全省畅通行政监察、行业监管、市场监督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渠道,逐步形成行业内监管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形成行政监管、行业惩戒和市场惩罚等措施多管齐下并相互衔接的监管格局。

  九、深入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按照中注协统筹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行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协会办公信息化”总体布局,对标行业“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战略布局,不断夯实信息化基础,以信息化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八)协同行业管理服务与办公信息化建设。按照中注协统一部署,推进我省注协机关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效能。逐渐提升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监管平台动态地进行执业监管,促进各级各类信息系统互联、数据共享。

  (二十九)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开发或购买内部管理和审计业务管理系统,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从项目管理、客户管理、质量控制、工时绩效、财务资产、人力资源、继续教育、通讯服务、行政办公和知识共享等多维度,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信息化。推广适合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使用的审计软件。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根据业务特色,普及应用审计作业和内部管理信息化产品。注重网络安全对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及发展发挥的至关重要作用,促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并行,避免“事后补救”,实现“事前防控”。

  十、加强行业治理机制建设

  进一步健全行业民主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协会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内部控制规范化,认真履行统筹协调等各项职能,大力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十)完善行业治理机制。构建党的领导、法律授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行业治理体制,推动行业治理能力提升。坚持民主协商、民主决策,行业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政策制定广泛征求意见。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和专门(专业)委员会治理机制及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与监督作用,丰富专门(专业)委员会开展专业活动的方式,发挥其议事、咨询作用。

  (三十一)加强协会秘书处建设。加强协会秘书处党的建设、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作用。健全协会工作运行机制和规章制度,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秘书处的执行能力。

  (三十二)提升会员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对行业重点领域的投入,进一步提高会费资金使用效果,保持会费对会员服务的公开性。加强秘书处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针对单位会员、执业会员需求,探索加强会员服务和完善服务机制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行业实际情况,分析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变化和执业中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十一、组织实施

  (三十三)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行业的全面领导,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各类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合力,扎实有序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十四)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紧密配合财政部门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积极推动并配合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十五)确保责任落实。加强对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要项目、重大政策和关键改革任务实施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引导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开展新市场研究、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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