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过大的税务风险

来源:税库山东 作者:税库山东 人气: 时间:2022-02-10
摘要:部分企业为了规避分红个税,采取通过股东借款、报销费用等方式变相拿走分红,则未分配利润过大存在隐匿分红款偷逃个税的风险。

  问:我们企业这几年报表上累计的“未分配利润”上千万了,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答复:未分配利润过大,不一定存在税务风险。

  1、若是企业已经如实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则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若是企业尚未向自然人股东分红,则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提醒

  1、部分企业为了规避分红个税,采取通过股东借款、报销费用等方式变相拿走分红,则未分配利润过大存在隐匿分红款偷逃个税的风险。

  2、部分企业自然人股权转让,若是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则未分配利润过大存在税务部门按照净资产核定股权卖价补交个税的风险。

  3、企业在注销清算的时候,则未分配利润过大存在按照清算所得补交个税的风险。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企业应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处理完账上的未分配利润,因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形成的,应按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办理财产损失的审批手续。将账务处理完毕后对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再就是未分配利润转增自然人股本,涉及个人所得税。

  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文件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