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企业这几年报表上累计的“未分配利润”上千万了,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答复:未分配利润过大,不一定存在税务风险。 1、若是企业已经如实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则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若是企业尚未向自然人股东分红,则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提醒 1、部分企业为了规避分红个税,采取通过股东借款、报销费用等方式变相拿走分红,则未分配利润过大存在隐匿分红款偷逃个税的风险。 2、部分企业自然人股权转让,若是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则未分配利润过大存在税务部门按照净资产核定股权卖价补交个税的风险。 3、企业在注销清算的时候,则未分配利润过大存在按照清算所得补交个税的风险。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企业应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处理完账上的未分配利润,因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形成的,应按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办理财产损失的审批手续。将账务处理完毕后对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再就是未分配利润转增自然人股本,涉及个人所得税。 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文件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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