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增值税:200万×17%=34万
A公司应缴税总额:15万+17万+34万=66万
B公司
利润:100万
应缴企业&个人所得税:100万×1.8%=1.8万
应缴营业税:100万×5%=5万
B公司应缴税总额:1.8万+5万=6.8万
A&B公司应缴税总额:66万+6.8万=72.8万
方案(2)节所得税:98万-72.8万=25.2万
方案二:通过价格转移进行纳税筹划
C公司负责商品的采购,采购价格为800万,然后以950万销售给A公司,A公司以1000万销售给最终客户,如下图:
该年度的纳税情况如下:
A公司
利润:50万
企业所得税:50万×15%=7.5万
支付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7.5)×20%=8.5万
应缴增值税:50万×17%=8.5万
A公司应缴税总额:7.5万+8.5+8.5万=24.5万
C公司
销售收入:950万
应缴企业&个人所得税:950万×0.6%=5.7万
应缴增值税:950万×4%=38万
C公司应缴税总额:38万+5.7万=43.7万
A&C公司应缴税总额:43.7万+24.5万=68.2万
《方案二》节所得税:98万-68.2万=29.8万
方案二的筹划要点在于要合理降低A公司的利润,增大B公司的的利润,才能达到较好的节税目的。
总结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同时筹划方式有多种,而选择好的的业务流程可以为企业在税法遵从的前提下减少税负,使企业轻装前行,使市场活跃,国民富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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