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小企[2007]28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5-14
摘要:广东银达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见附件2)按照其机构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深圳中科智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附件3

取消前期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广东省部分)

  广州市澳富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广东中海世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广东均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广东东方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广东格伦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立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通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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