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税函[2008]56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广短信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0-13
摘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广短信申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反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原则。就是在全区范围内,按照自治区国税局的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宣传、辅导等各项工作,统一短信申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二)自愿原则。就是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帮助纳税人了解短信申报的便利之处,在纳税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短信办理纳税申报。

  (三)稳妥原则。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引导纳税人使用短信申报,逐步扩大短信申报的范围,并切实做好后续的服务工作,及时解决纳税人使用短信申报时遇到的问题,把好事做实。

  三、工作步骤

  各市国税局从10月份开始分期分批引导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试行发送短信办理纳税申报。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短信申报的应用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推广短信申报的重要意义。短信申报方式属于电子申报的范畴,是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推广短信申报是全区国税系统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推广短信申报有助于提高税务机关数据采集效率,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有助于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外部形象。为此,各级国税机关要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广短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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