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税函[2008]56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广短信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0-13
摘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广短信申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广短信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国税函[2008]568号       2008-10-13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广短信申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反馈。

  附件:1-3汇总

  1.数据电文申报申请表

  2.×××国家局关于推广应用短信申报的通知

  3.短信申报操作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广短信申报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降低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推进多元化申报方式,优化纳税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及网络的便利条件,发挥手机短信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等特点,将手机短信作为新的纳税服务的载体,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超时空的纳税申报途径,丰富多元化申报方式,降低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提高税务机关数据采集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章更多内容:1-2-3-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