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纳税申报期限安排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豫地税函[2009]409号 2009-12-28 税屋提示——
1.依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3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4年4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部分废止或失效、全部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9月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便于纳税人和各级税务机关及早合理安排纳税申报期申报纳税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度放假调休日期的安排,省局对2010年度纳税申报期限作了具体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在内外网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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