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税局局长王南健在两会分组讨论时曾经发表过一段颇有争议的言论,他说分税制的结果是逼良为娼,中央拿得多,但实际上用得不好;而地方拿得少,实际上承担的财政支出却非常高。为了完成不停加码的任务和指标,地方政府只能搞土地财政,甚至是增加收费项目,甚至是下达一些不切实际的财税增幅指标,这是逼着地方干坏事。 王南健先生的言论我是不大赞同的,分税制的优劣不能仅仅从地方经济和征收成本的角度出发去考虑,不过这个话题涉及内容过广,我想在稍后的文章中继续深入讨论会更加合适。 但是我至少同意他发言中的一点,也就是地方政府基于财政压力,的确是干了一些“坏事”。王先生提到了土地财政、提到了规费的增加,相信还有很多没有提到的内容。我在这里想给他补充一点,那就是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失控。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本身应当是一个综合考虑自身经济特点、周边经济环境、国家税收政策方向和宏观调控方向等多方面因素的过程,但在地方政府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只是想要自己的杯子里有水,根本不顾及这水是从别人杯子里倒过来的,甚至不在意倒水的过程中洒了多少。 地方政府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几种类型 从2010年初至2010年11月24日,江西鹰潭市证券营业部共计发生138笔大宗交易减持,涉及总成交金额超过34亿元. 有人算过一笔账,如果此类股票成本按照市价的15%来计算,持股人打越能够从当地政府取得返还1.85亿元(34*0.85*20%*40%*80%=1.85),当地财政收入增加为0.46亿元(34*0.85*20%*40%*20%=1.85)。财政收入增幅明显,但是代价不可谓不高。 鹰潭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当地的政策制订相关人士表示,浙江、江苏很多地方都有个税返还的优惠,鹰潭的幅度最大而已。鹰潭之后,各地纷纷跟进,萍乡、新余、景德镇、吉州等江西各地开始复制鹰潭的政策,甚至西藏拉萨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拉萨当地财政可以将个人所得税中的40%全部退给限售股股东,其条件便是将这40%中的5%捐助给西藏自治区支持西藏发展,这已经近乎是赤膊上阵,但尽管如此,还有人曾言,江西和拉萨的优惠政策依然不是最优惠的,东北某地的优惠政策幅度更大。目前我还没有找到相关的文件,个人对这一说法表示怀疑,优惠幅度再提高的话那可真是赔本赚吆喝了,总不能把地方分成中的40%真的全返还给个人。 (二) 检到篮子里就是菜的林芝模式 平安集团利用林芝当地的免税政策,将深圳新豪时、景傲实业两个持股平台迁址至林芝,2011年减持员工股份共规避企业所得税1.8亿元左右。这是目前所了解到的在林芝当地金额最大德减持员工持股, 对于林芝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家可以参照两个文件。 林芝的这种做法并不新鲜,下面是上海崇明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家可以发现,干脆连地区产业的幌子都没扯。直奔主题上干货,所有行业一网打尽。
行业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税 河道税 营业税扶持40% 所得税扶持16% 陆运 3 0.15 0.09 0.03 1.2 水运 3 0.15 0.09 0.03 1.2 建筑 3 0.15 0.09 0.03 1.2 装潢 3 0.15 0.09 0.03 1.2 服务 5 0.25 0.15 0.05 2 广告 5 0.25 0.15 0.05 2 仓储 5 0.25 0.15 0.05 2 咨询 5 0.25 0.15 0.05 2 我们可以发现,两江新区的政策优惠主要集中在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比起之前的两种模式。多了一些自身的底气,吃相好看的很多。 总而言之,无论是哪种模式,作为企业的管理者都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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