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财税[2008]151号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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