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落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税协发[2020]36号 2020-8-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7月2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山东省潍坊市住建局等单位和协会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和评比表彰并大肆收费敛财等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税务总局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对照通报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要组织协会全体工作人员以及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通报内容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全面系统学习,深刻领会通报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二、高度重视、开展自查。协会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在前期收费自查基础上,进一步针对通报的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违规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变相收取费用、违规将自身应承担费用转嫁给市场主体和财务管理混乱等四方面问题开展自查。 三、有错必纠、举一反三。自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要深刻汲取所通报协会的教训,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协会内部管理,严格做好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税务师事务所负担,提高协会服务水平,推进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请于8月14日前将自查情况报中税协秘书处。电子邮箱:bgs@cctaa.cn。联系人:李楠。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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