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国税发[2001]第150号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09-03
摘要: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国税发[2001]14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唐国税发[2001]第150号       2001-9-3

各县(市)区、农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国税发[2001]14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自行印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以前各单位使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料》延续到九月底。

  二、各单位税政科要对本辖区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电子化管理,对新认定及取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时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台帐》。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由县(市)区、农场国家税务局审批,市局每年将对各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各单位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中,有问题及时反馈市局。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

200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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