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W2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金局议字[2023]6号 2023-5-25 尊敬的姜天昊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中小微企业培育机制,从源头上破解融资难题困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省金融局始终将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重要任务,通过构建金融援企机制、推进普惠金融行动、开展融资服务活动、提升融资平台功能、做好上市储备工作等工作举措,全力提升民营企业的金融获得感。2022年,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032.24亿元,同比增长11.3%,支持小微企业户数4.91万户,同比增长15.3%。 (一)构建金融援企机制。充分发挥“金融援企机制”作用,指导金融机构组建完善融资贷款推进工作专班和金融服务团队,会同17个省直部门、各市(州)金融办及23家银行机构,构建横向部门到边、纵向市县到底的融资服务保障机制,定期向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等省直部门和各市州金融办征集融资需求,综合整理后精准推荐至各金融机构,及时跟踪资金落实情况。2022年共向金融机构推荐8批次4558个项目,有507个企业(项目)获得634亿元信贷资金支持。 (二)推进普惠金融行动。2022年印发“吉润”行动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10个专项行动。截至年末,全省“专精特新”类贷款余额277.7亿元,同比增长70%,年内有916个“专精特新”企业获得257亿元资金支持,163个“个转企”企业获得7亿元资金支持。交通物流、汽车产业链、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企业分别获得252亿元、1174亿元、918亿元和163亿元资金支持,受惠面企业累计超过8000户。 (三)开展融资服务活动。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务实开展融资服务辅助辅导工作,凝聚省市县三级政府力量,会同相关省直部门,组织各地金融办围绕专精特新、房地产、建筑业、重点产业链、交通物流、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多层次线上线下银企对接活动。2022年,全省共组织融资对接活动476场,累计服务企业超2.2万户,帮助企业获得信贷资金支持758亿元。 (四)提升融资平台功能。2020年,为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不便利问题,实现企业融资服务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和集成化,省金融局联合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专门打造了“吉企银通”吉林省小微企业融资申报系统线上智慧服务平台,建立“申报、受理、审核、贷款”线上一体化信贷直达机制,进一步打通银企之间的“血脉通道”。截至2022年末,平台共入驻银行138家,上线681款金融产品,累计帮助9648户企业融资660.95亿元,其中2022年帮助4969户企业融资313.47亿元。 (五)做好上市储备工作。坚持推动企业上市和储备上市资源两手抓,加快储备一批优质上市资源。通过健全省市县三级上市工作专班、建立沪深北交易所和全国股转系统吉林省基地、坚持双周调度报告、持续开展企业上市“吉翔”计划系列培训、常态化走访调研重点拟上市企业等务实举措,努力夯实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基础。同时,经过积极的培育,储备142家省级“腾飞类”重点拟上市企业,其中“专精特新”企业达112家。 二、针对您所提建议的下步工作打算 您针对吉林省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省内民营企业经营运营情况,就建立中小微企业培育机制、发挥政府在中小微企业培育机制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多方配合统筹建立中小微企业培育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很强的前瞻性、系统性、指导性的建议,对我们做好下步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具体工作要求,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持续抓好融资保障,不断优化金融服务,引金融活水全力破解融资难题,助力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一)积极做好中小微企业培育工作。一是推动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定期发布配套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优惠措施,为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支持。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吉企银通”融资服务平台,推动个体工商户线上融资,以适应个体工商户“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加快提升数据处理和信息挖掘能力,为个体工商户提供高效、便捷、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二是构建中小微企业培育机制。充分发挥“金融援企机制”作用,及时收集并反馈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做好小微企业引导服务工作。突出政府在中小微企业培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持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工作,加大中小微企业培育力度,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打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良好生态。优先选择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培育企业发展,开展培训辅导,加强跟踪服务和专项指导。 (二)努力构建资源要素供给体系。一是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深化与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等部门协作,不断加强统筹调度,做好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筛选,摸清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原材料采购及项目开工建设等资金需求,加强各方信息沟通,及时推荐给各金融机构。继续加强与省内银行机构沟通衔接,充分挖掘大型商业银行资金信贷能力,构建银企对接专项合作和服务体系,有效保障民营企业资金需求,切实缓解融资难题。二是持续拓宽融资渠道。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拓展银企对接工作路径,开展多种模式、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会同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银企对接。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鼓励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拓宽支小信贷资金来源。深化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坚守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主责主业。推动优质小微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和引入私募、创投资金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 (三)有效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及信用水平。一是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引导企业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结合自身优势和融资需求,主动向银行汇报推介,与金融部门建立互信关系,增强金融机构投资信心。组织开展企业融资能力培训,提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企业的投融资规划能力,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最大限度挖掘生产潜力和扩大生产规模,切实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效益水平。二是构建良好的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落实《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建立健全覆盖各类社会信用主体、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信用制度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完善企业信用培育和筛选机制,积极帮助企业纳入省“信易贷”企业白名单。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工作,建立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引导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省金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敬请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张涛 88904094 18686609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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