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3月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渝税通告[2024]6号 2024-4-18 为拓展和完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于2024年3月对电子税务局系统的部分功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调整优化主要涉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信息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自然人获取发票信息查询4个项目。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办税页面右下角“在线咨询”功能进行咨询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特此通告。 税 屋附件: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3月功能优化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4年4月18日 税 屋附件: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3月功能优化内容 一、优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信息采集 1.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信息采集功能。当申报属期为2024年之前时,纳税人可点击“企业重点群体人员采集”或“企业退役士兵采集”功能菜单,访问原信息采集页面;当申报属期为2024年1月1日之后时,新增“重点群体信息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表”、“创业重点群体人员信息表”、“创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表”,纳税人仍可通过原“企业重点群体人员采集”或“企业退役士兵采集”功能菜单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择填报; 2.新增创业重点群体、创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相关采集提示。当申报属期为2024年1月1日之后时,纳税人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申报环节,需分别采集“创业重点群体人员信息表”、“创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表”方可享受对应税收优惠,如在申报时已填写相关减免性质但未采集对应信息表,系统将进行提示。 二、优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 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功能,支持获取契税申报信息(包括土地出转让税费申报、增量房交易税收申报及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功能的契税申报信息)和外部交换不动产登记办税信息,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预填。 三、优化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 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页面新增“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下载链接,纳税人可点击该链接下载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四、优化自然人获取发票信息查询 优化电子税务局自然人获取发票信息查询、下载功能,具体优化事项如下: 1.最长可查询开票年月起止区间由原来的1个月调整为1年,不能超过1年; 2.发票种类现调整为非必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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