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帐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9]610号 1999-11-19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帐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6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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