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截至目前,99%以上为业务简单的基层工会。在满足管理需求的前提下,考虑到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基础、会计人员接受程度,对基层工会会计处理和报表进行简化,力求在科目设置上做到简单易行、方便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工会会计制度》(以下称《制度》)(财会〔2021〕7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借鉴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充分吸收先进理念。在考虑工会财务管理特点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了政府会计改革的先进理念,主要包括:一是对资产和负债要素的定义及确认条件进行了调整,使其更加适应工会真实完整反映资产负债等情况的需求;二是为满足工会对不同方式形成资产的定价需要,引入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资产计价的相关内容;三是规定工会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工会大账核算,提高工会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四是适当引入成本绩效管理的相关理念,设置“累计折旧”、“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并设置了成本费用表,为县级以上工会的成本管理奠定基础等。 实务中,有很多单位的工会会计账套设置和核算都在财务部门兼管,但也有工会组织自行管理的,无论对账目的核算和管理部门在哪里,但需要注意问题就是《制度》中支出类,这类支出主要有职工活动支出,如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文体活动、宣传活动、劳模疗休养活动、会员活动等发生的支出。也有职工活动组织支出,这项在《制度》中界定为县级以上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活动、文体活动、宣传活动、劳模疗休养活动等发生的支出,还有职工服务支出,它是工会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职工创新活动、建家活动、职工书屋、职工互助保障、心理咨询等工作发生的支出。再有维权支出,这是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护、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和其他维权支出。而对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对附属单位的支出、其他支出这些项目都做出具体开支范围。 由此可见,这些在《制度》中的支出项目,是不是在我们的会计核算中也会常常见到,比如职工教育费用,困难补助、诉讼费用等,也就是说单位设立了工会组织且建账的,发生的相关支出,就要严格按照该《制度》规定归集和核算,规避由此带来的税前不得扣除风险。
已计提工会经费未花完允许税前列支 问:我单位是工业企业,年底,已计提工会经费未花完,尚有结余,请问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部分结余是否允许所得税前列支?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明确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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