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广一批具备复制条件的支持创新改革举措,为创新发展营造更好环境;确定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措施,满足群众需求、提高健康水平。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去年6月以来部分地区开展相关改革试点,破解创新驱动发展瓶颈制约,探索营造有利于“双创”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取得积极进展。
会议决定,将目前比较成熟的若干改革举措在更大范围实施,绝大部分推向全国:
一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搭建面向中小企业的投融资信息服务体系,支持以从核心龙头或大型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为质押,为关联企业提供融资,发展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
二是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托快速维权中心,开展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综合服务。
三是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形式引进高层次或紧缺人才。
四是拓宽外籍人才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渠道,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和入境许可实行一口受理、一窗发放。
五是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
会议指出,发展健康服务业这一战略性产业,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全体人民特别是老年人切身福祉,需求巨大且迫切。2013年以来,各地各相关部门贯彻建设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动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医疗机构床位数、医师数大幅增长,社会办医占比达45%。会议要求,下一步:
一是要制定健康产业发展行动纲要,建立长效支持机制。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发展改革委要抓紧出台社会办医疗、养老机构设置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办法,破除发展制约。推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实行备案制。
三是卫生计生委要牵头建立综合监管制度,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包容、审慎、有效,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四是加大短缺人才培养,发展重大创新药物、短缺药物、康复辅助器具等健康产品。
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体检、专科医疗等服务。放宽外资投资诊所股比限制。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扶持专业或其他机构和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六是财税部门要抓紧调整社会办医疗、养老企业所得税政策,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健康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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