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4-17
摘要: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2020-04-17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年9月16日

津国税流〔2005〕6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30日

津国税流〔2006〕70号

3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的通知

2006年12月25日

津国税流〔2006〕80号

4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2006年12月31日

津国税流〔2006〕8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5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2011年3月10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

 

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失效废止条款

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8月8日

津地税地〔2007〕3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第三条第一款

2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印花税征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年3月3日

津地税地〔2008〕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第二条第2项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4月14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根据税收征管需要,为保证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公布全文失效废止文件5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文件2件。

  三、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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